8月6日晚,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進行了本賽季第十六期(20240806期)裁判評議工作。本期主要針對中超聯賽第21輪北京國安vs上海申花比賽中出現的2個涉及疑似越位進球的判例進行了比較分析。評議組認定2個判例最終判罰決定均為正確,但其中存在VAR在判斷越位位置時守方倒數第二名隊員的選擇失誤。
【判例一】:中超聯賽第21輪,北京國安vs上海申花,比賽第45+3分鐘,上海申花9號隊員進球。裁判員初始判進球有效,經VAR介入,裁判員改判上海申花9號越位犯規在先,進球無效?!九欣浚褐谐撡惖?1輪,北京國安vs上海申花,比賽第90+7分鐘,北京國安20號隊員進球。裁判員判進球有效,VAR查看后未介入。
對于這兩個判例,評議組經討論后,做出說明如下:
上海申花隊進球事件,裁判員經VAR介入后改判上海申花9號越位犯規在先以及進球無效,最終決定正確,VAR介入正確。VAR操作間可查看各個線路和十多個拍攝機位的畫面,所有畫面無論在比賽進行時、畫面暫停時、回放檢查時,在時間行進上都是嚴格同步的。在此類判例中,視頻助理裁判員在查看時需先通過遠景或適當的畫面找到并確定進攻方傳球或觸球的瞬間,定格后再切換至適合的畫面進行越位判斷或3D劃線操作,以嚴格確保傳球瞬間和劃線定格瞬間完全同步。在此判例中,視頻助理裁判員的定格時刻選擇(即傳球瞬間和劃線定格瞬間完全同步)、雙方隊員有效身體部位選擇,以及越位線的比對程序均操作正確,得出了攻方隊員明顯處于越位位置的結論,并且正確介入,而且按照規定,對VAR介入的越位判罰向轉播方作了推送,但推送畫面只能包含3D劃線畫面,同一畫面內無法包含攻方傳球或觸球瞬間的證據。
而北京國安隊進球事件,裁判員做出的不是越位犯規以及進球有效的決定正確,VAR未介入正確。在此判例中,視頻助理裁判員按照與上述相同的操作原則和操作程序,經3D劃線,判斷攻守雙方隊員身體有效部位與守方球門線距離幾乎相等,即幾乎平行。在3D劃線中,雙方劃線之間無縫隙,幾乎重疊,按照中超聯賽統一判罰尺度的精神,攻方隊員不處于越位位置,這與裁判員初始決定一致,無需介入。由于現行VAR操作規范中未要求此類VAR未介入事件必須向轉播方推送劃線畫面,視頻助理裁判員現場未推送,不違反VAR操作相關原則,因此轉播方無法播出劃線畫面。
但是在賽后復議中,在此判例中,視頻助理裁判員在選擇守方上海申花隊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時出現錯誤,應選擇另一名更接近本方球門的防守隊員(4號),如果正確選擇4號隊員及其有效身體部位(肩部),正確進行3D劃線,將顯示北京國安隊進攻隊員明顯不處于越位位置,不存在越位犯規。
中國足協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接受俱樂部的反饋和申訴意見,并針對其中重點判例以及社會關注度高、有利于統一判罰尺度的典型判例開展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對相關錯漏判裁判員作出內部處罰。